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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阳师院离退处党总支工作条例 2010-11-25
2010-11-25 11:06  

安阳师院离退处党总支工作条例

第一条 离退休职工管理处党总支,下属七个党支部。党总支负责全体党员的管理和基层党支部建设。并与处行政工作协调起来,确保党政工作的统一性和一致性。

第二条 党总支要根据离退休职工的具体情况和特点,认真组织他们学习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理论;学习党的路线、方针和政策;努力贯彻校党委各项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;动员全体老同志,关心国家大事,关心学校的发展,并为学校的发展和建设发挥余热,做出积极的贡献。

第三条 各党支部,既是党的基层组织,承担着对党员进行管理的任务;又是行政管理组织,兼管本行政组非党员的学习、生活和活动的管理。

第四条 党总支要在每年度,根据校党委的工作部署和工作精神,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措施;每个支部要根据总支的要求,制定各支部的工作计划。年度中和年度末,要进行工作总结。

第五条 党总支要把稳定老同志的思想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,要经常了解老同志的思想动向,及时收集合理的意见和建议。要针对一些议论多、影响大的问题,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反映情况,进行妥善处理,保证离退休职工队伍的稳定。

第六条 党总支要把落实老同志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当作重点来抓。要协同老同志原单位,切实把老同志应享受的政治、生活待遇落到实处,真正使老同志实现“老有所养,老有所医,老有所为,老有所教,老有所学,老有所乐”。

第七条 党总支要大力组织老同志“老有所为”工作,作为推动离退休工作的重要载体。根据实际,创造条件,力所能及、因地因人而异,为老同志“老有所为”创造条件,并组织开展丰富多彩、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。

第八条 党总支要注重学校关工委、老龄委的工作。要通过关工委、老龄委的具体工作和活动,将离退休工作具体化,形成生动活泼的局面,进一步推动离退休工作的深入开展。

第九条 要号召全体党员老同志,发扬老党员的好思想、好作风。积极参与各项政治、文娱、体育活动,以自己的具体行动,继续为党旗增光添彩,为创建“五个好”基层党组织、争当“五带头”优秀共产党员做出积极的贡献。

第十条 党总支要每月召开一次党总支会议,全面分析党员的思想,研究工作中的一些重要问题。每一季度召开一次党政联席会议,通报研究工作,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。

第十一条 要注重树立典型,总结经验。对老同志所取得的成绩要给予充分地肯定,大力表彰先进,总结他们的先进事迹和典型事例,使他们在政治上、业务上的优势得到更大的发挥。

第十二条 本条例是离退休处党总支工作的基本准则,也是党总支工作逐步形成经常化、规范化、制度化的具体措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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